其實就算網絡現在超多解說,但是真正在跑的時候,
相信我,一定會卡關!!所以我決定把我原本已經做了功課的資料
再寫一些注意事項
我是馬來西亞人(有台灣居留證),先生台灣人。我們在2019年9月9日台灣已登記成功。
大家應該有曉得,登記前最重要就是馬方單身證明
我是請代辦,費用大約1200馬幣左右(最後文件到你手上是貨到付款)
個人覺得再花時間金錢回馬來西亞真的代辦輕鬆很多
代辦期間有幾點要稍微注意
1. 提供給律師台方的英文名字一定要跟護照一模一樣(含空格,標點符號)
2. 律師會請你拿著3份文件(影印2-3份,現場簽名)前往馬來西亞友誼交友中心(馬方的護照,居留證,身份證的正本影本一定要帶著)。我記得沒多久可以自取或郵寄。
(當下去的時候根本不知道要什麼,所以來回跑了幾次為了找影印的地方)
3. 律師會準備一些資料請你填寫,加上友誼中心蓋章回來的資料與律師確認。然後就可以寄回給馬來西亞的律師(我用DHL花了700塊台幣好貴)
我是請這間律師事務所代辦,大概一個月內就弄好了,個人覺得他們經驗很好,也很有耐心
匯款的部分分2次匯款,我都會請家人協助處理。
接下來就是選日子在台灣的戶政事務所登記了。
當天,我們選了一個離家裡近的
結婚書約真的很沒用因為你都要申請公家版
證人部分我們只是蓋了章(不過記得要問蓋章者英文名字,結婚證書翻譯需要)
記得一起申請
1. 結婚證書中英文版
2. 戶籍謄本中英版(會需要台方父母的英文名)
3. 出生證明中文版(英文需自行翻譯)
我是都各申請3份,但拿去公證的都是英文版,年底會馬來西亞登記才知道中文版需不需要
當初因為有人說出生證明用不到,所以我當下申請了1份,結果跑到公證的時候,覺得再申請2份好了
結果因為跨區的戶政等了好久,跑到公證事務所的時候,
律師告訴我,這樣翻譯會出問題,因為時間不一樣,出生證明上的蓋章不一樣。再來(出生證明都是傳真過來,有的印出來有傳真碼也有風險)
這就爆發了,我跟我先生的第一次爭吵因為真的很累,跑很多地方還沒有弄好
我們跑了兩家公證事務所,打了一家公證事務所的電話
最後我們選擇了這一家
新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謝秀琴事務所
22041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3號
速度很快,也很貼心會跟我說接下來去外交部要怎麼做(還幫我影印好,很感動)
文件就是公定價,我只
公證英文版(按種類算價錢一種最多5份)
英文結婚證書 750元台幣
英文戶籍謄本 750元台幣
中英文出生證明 750元台幣(會訂在一起,她會幫我們確定我們翻譯英文的出生證明,word檔記得要先給她)
基本上只要是在政府上班時間,律師都能很快處理好
但因為我們出生證明有問題所以我們是另找時間取件
不得不說律師速度真的很快,我中午把新的出生證明email給她
說我下午去拿,到的時候把出生證明給她,不到10分鐘他就全部整理好
並告訴我什麼是需要給外交部存底
接下來就跑去外交部領事事務局(3樓的29·30櫃檯抽號碼牌)做驗證
1.填表格
2.我們是驗證英文結婚證書,,英文戶籍謄本,出生證明都各2份(費用400台幣*6=2400元)
3.申請人的證件影本
2個工作天再抽號碼牌取件
一直到要回馬前才發現我們少了男方的單身證明
因為我先生離過婚,所以需要離婚證明書(單身的我就不清楚)
目前台灣都算順利完成,回馬補登記才是一大挑戰啊啊啊
回馬部分
這次回馬,我安排8天(禮拜三在KL下機)
記得進馬的時候請海關蓋章
禮拜四一大早,就去馬來西亞的外交部將文件驗證(wismaputra)
需要換證進入那裡,我們8點到,8點半才營運,但可以先進去拿號碼牌
我在這裡解釋一下,為什麼明明文件已經在台灣友誼中心驗證了還需要回馬驗證
沒有驗證的話,JPN也有可能會讓你登記成功,但這會影響到以後未來假設你的小孩或家人想要馬來西亞身份或居留的時候
馬來西亞可以不承認,因為你當初這些文件並沒有得到馬來西亞的認證
外交部的官員是這樣跟我們說的,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我在馬來西亞認證的文件(都是英文版)有,結婚證明,離婚證明,台方出生證明,台方戶籍謄本(一份)
費用是RM80
大約等了一個半小時,我拿到文件後馬上就去JPN(puterajaya)
表格已經事先填好,我們馬上到1樓的宣誓室
我終於見到當初幫我們辦單身證的律師,
他們是直接在宣誓室的後位區有個位置,
你只需付RM80的費用他會幫你處理好確認資料
然後等待進去宣誓室裡面,官員會請你們簽名和付RM4給官員
(當然在這期間一定免不了被官員罵,因為如果你直接抽號碼牌進去可能會直接被趕出來)
接下來就可以去2樓交文件資料
整理一下目前所準備的文件
表格
1.馬方身份證正本影本
2 馬方護照正本影本(含出入境證明)
3 台方護照正本影本(含入鏡證明)
4.結婚證明正本(已經驗證到馬來西亞外交部)影本
5 台方離婚證明正本(已經驗證到馬來西亞外交部)影本
6 台方戶籍謄本正本(已經驗證到馬來西亞外交部)
7 台方出身證明正本(已經驗證到馬來西亞外交部)
然後我以為會很順利的辦完,結果事情來了
幫我辦的是一位馬來人小姐
他說需要我的居留證,我給了
重點在於我是已經換依親居留了
他需要我單身那段期間的居留證
偏偏我都沒有找到我登記前那段時間的居留證影本
他請我去移民局申請出入境證明,證明我是真的合法出入國
就算我護照有這次入國的蓋章,與前幾次出入國的台灣海關蓋章
她都不承認
我當中請了幫助我的2位律師協調,前前後後給了很多相關證明我是合法留在台灣
他都不承認
大家應該都知道去移民局申請需要3天時間,假日不算,等於說這樣我肯定辦不成
移民局有午休時間是1-2點pm
我們快2點到都需要排隊
沒辦法,我們先去了移民廳花了大約RM25金額填表格和影印證件
然後我媽真的上演苦情劇求官員幫我們用出入境證明可否明天拿到
我們很忐忑的過了第一晚,因為很可能明天還是會拿不到出入境證明
跟官員約好隔天的3pm取件,如果到時候拿不到官員也說沒辦法
我們230pm到,因為是禮拜五要禱告所以移民局是245pm才開始開門
我們去的時候超級多人,大家都擠著進去
3點正我們一拿到出入境證明馬上就再衝回去JPN
找回昨天幫我們用的小姐,
然後給了之後,她還要求我之前給他的什麼居留證影本都給他
最終終於辦好了!!!!!!
只能說這一次真的很感謝我的媽媽和我大哥一家人,他們真的幫我太多了
當然也希望大家能都順利辦好登記
下面是我整理好比較簡易的說明圖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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